按照惯例,写完一本书,我才把浏览器里的这本书所有查资料的书签文件夹给挪到另一个书签合集里。除了第一本书《老衲》写的时候还习惯手写提纲,也是刚入行的信马由缰,不用查什么资料。后面逐渐都养成了习惯。结果顺便看了看书签数量,大数据真是个有趣的东西。《舵爷》130、《叛徒》450、《逍遥军医》530、《草根石布衣》660、《梦想为王》400、《我真是个富二代》90、《大美时代》60、《我是个莫得感情的杀手》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