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急地寻找发出好听声音的许尽欢。
当看见许尽欢的面庞时,他突然叫了一声,“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这种老套的搭讪方式,对许尽欢来说,已经过时了。
再说,她从小就生活在杏花村,上哪去偶遇红三代。
就是遇到了,也不可能知道人家的身份,顶多把覃天赐当混混骂走。
“同志,你没摔坏脑子,怎么说胡话呢?”许尽欢发现了一株长在树上的铁皮石斛。
打算挖回家养在花盆里。
谁知,在路过覃天赐时,对方伸手抓住了她的裤腿。
举动太冒失。
许尽欢没给反应,李兆却动了,上前捏住他的手腕,微微用力。
“啊,我……我没调戏她的意思,我是实话实说。”覃天赐疼得鬓角冷汗直流。
付丽丽见李兆像个莽夫。
怕他捏碎了覃天赐的手骨,抬手就拍在对方的手背上,“你快松手,他的手腕都要被你捏碎了,你这个蛮牛一样的男人,知不知道你力气很大呀?”
付丽丽真想自抠眼珠子。
几分钟前,为什么要对李兆这个莽汉抛媚眼,施展她的魅力。
根本就是对牛弹琴。
她都已经说对得很清楚,覃天赐住在军属大院。
一般人听到军属大院,第一反应是震惊。
想着他是走了什么狗屎运,接着便会施展浑身解数引起对方注意。
然而,让她失望了。
李兆压根就没有,只是一味动手。
“哥,松手。”许尽欢不想暴露李兆身份,称呼他哥。
对方听话松了手。
覃天赐却一直抓着她裤腿,要不是腰带系得紧,她都得光腚了。
“你现在可以松手了吧?”
发现自己的手越了界,覃天赐飞快收回手,但眼睛盯着面前的倩影,眼里焦灼,“我在百货商店柜台见过你,那时你眼角还有痣,今天见面,你的痣没了,痣是点的吗?”
许尽欢两姐妹长得很相似。
要没有眼角的痣,很多人都会认错。
原来是认错人了。
没想到她的大姐竟有这么优质的暗恋者。
她要是心术正的话,指不定能够借助优越资源上一个台阶。
然而,她的眼光只有井口那么大。
只盯着投射在井口大小的“月光”。
“你见过的那人是我姐,今天救你命的是我。”许尽欢不想被陌生男人天天追屁股后面,重复说着“我见过你这样老套”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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