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这洪小冬,虽然是秀才家的女儿,字却没识得几个。
嫁入王家后,起初还装模作样地维持着秀才家小姐的体面,装一装。
等后来摸清楚了这一家子的底细,便露出了本性,做事少有顾忌。
在洪小冬看来,继婆婆陈春花先她五年入门,是个嘴好心坏的 ,不过公公就吃她那一套,自己刚进门的时候也没少吃她的软刀子。
至于二姐儿王秀秀,是个傻的软柿子。
洪小冬惯常瞧不上她。
而三弟王成文,现在在书院读书,自陈春花入了王家门就一直养在膝下,到如今,已然将她当做生身母亲一般对待。
洪小冬曾暗啐过好几回,王成文这傻小子,空有一个读书的脑袋,竟将那老妖妇认作母亲,忘了亲娘,都白瞎了她婆母与他的生身之恩!
要说这陈春花,虽是惯常喜欢使绊子,对王成文却真真是极好的。
要那不知情的见了,还真是会以为这是一对亲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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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赖了一会儿,听着外面有了声音,王秀秀不敢再耽搁下去,起身穿了鞋。
一家人陆续都穿戴好,准备向着晒谷场进发。
临走前,王德贵看着瘦弱到一阵风都能被吹跑了的王秀秀,皱眉道:“二丫头身子没好全,就留在家里做饭罢。”
说罢,不顾洪小冬的欲言又止,扛着晒耙就离了家。
王秀秀心中一阵窃喜。
幸福来的太突然,她快乐地回床上翻滚了好一通,才慢悠悠地起身,盘算着今天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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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的阳光虽然不如夏日那般炽烈,但依旧带着几分灼人的热度。
王秀秀却并不在意,反而觉得它来得正是时候。
她这副身子由内而外地透着寒气,仿佛连骨头缝里都沁着凉意,正需要好好晒晒。
王秀秀索性搬了个木凳,坐在院子里,手里拿着一把青菜,慢悠悠地摘着。
菜叶上还沾着清晨的露水,在阳光下闪着微光。
她的思绪早已飘远,回想着自己这半个月来的经历。
秀秀的原身,是这个家里的老二。
她的母亲余氏,是个典型的传统妇人,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
从小到大,秀秀虽然不至于饿肚子,但也是从未得到过母亲关爱的。
余氏的眼里只有两个儿子,尤其是大儿子王成武,更是她的心头肉。
至于秀秀,不过是家里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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