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明煦:“……我哪有这么笨啊。”
“太黑了,夜路不安全,你自己走我不放心。”
盛风看着兄弟二人的背影,心头上涌出的是经久不息的暖意。
在国外读书,班上那帮孙子歧视她是华人,故意搞小团体孤立排挤她。
盛唐忙工作,十天半个月不回家是常态。
她一个人住在纽约市中心的大平层,一梯一户,没有邻里关系,爽是爽了,但她发高烧昏过去都没人知道。
要不是来打扫卫生的保洁阿姨看她倒地上,赶紧叫了救护车,她这会儿估计人早没了。
文晴收起桌上的牛奶和果汁放地上,刚才他们谈话,她在厨房没听完全,但也听个大概。
在病房的时候就对这小姑娘印象深刻,见义勇为,人又漂亮。
现在又这么懂事,文晴满眼柔意轻泛,是越看越喜欢。
“小姑娘,时间不早了,估计你沈姨和林叔早就等着你了,赶紧上去吃饭吧。”
盛风不再纠结带礼的事,点了点头,走之前文晴冲她招手,“赶明儿也来文姨这里吃饭。”
江明煦的性格跟文晴很像,盛风边朝外走,边笑着应下。
“好,文姨,赶明儿我也来蹭饭。”
“好嘞,文姨等着你哈,不许敷衍我。”
听着文晴在身后的应声,盛风走得脚步轻快,裙摆随风摆动。
双手轻轻捏在身后,仰头,梧桐树影摇曳,繁星璀璨满天。
街头巷尾不是酒店平层高级奢侈的香水味,是每到饭点就散发出迷人而无法复制的烟火气。
谁说这地方不好啊。
风景正好,学校正好,夜色正好,朋友正好,邻居也……正好。
桐市一定拥有着世界上最温柔的四季。
林荡回到家换鞋只用了三秒。
没管厨房里林青岚和沈楠叫他,钻进自己房间,就开始兵荒马乱地收拾。
好在他平常就爱干净,每样东西都有它该有的归处。
此刻,衣服老老实实地在衣柜列队,各种书籍乖乖地站在书架指定位置,被褥整齐合一,床单也没有一丝褶皱。
但他微凝着眉,似乎还不满意。
沈楠拎着汤勺过来的时候,就看到林荡先是将被褥扯得有棱有角,像块刚切好的豆腐,又趴在电脑桌前,一丝不苟地将鼠标扶正。
“你干什么呢?”
沈楠要进来,被他起身伸手制止,“站着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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